2008年深圳大学法律硕士秋季招生信息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精神,我校2008年首次招收全日制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简称JM秋季项目,被录取者2008年秋季入学)。具体事宜如下:

 

1.招生人数:待定

2.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每周六周日全天上课。

3.毕业及学位授予: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4.招生对象及报名事宜:详见深圳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学费:25000/年,学位论文辅导答辩费:8000

6.初试(全国JM联考)

1)科目:政法理论(满分100分)

英语(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满分150分)

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满分150分)

2)联考参考书目:《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专业学位代码:030180

4)初试时间:20081月。

7.复试(深圳大学法学院)

1)内容:政治理论、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2)时间:在网上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55-26534567 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