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深圳大学法律硕士秋季招生信息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精神,我校2008年首次招收全日制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简称JM秋季项目,被录取者2008年秋季入学)。具体事宜如下:
1.招生人数:待定
2.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每周六、周日全天上课。
3.毕业及学位授予: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4.招生对象及报名事宜:详见《深圳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学费:25000元/年,学位论文辅导答辩费:8000元。
6.初试(全国JM联考)
(1)科目:政法理论(满分100分)
英语(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满分150分)
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满分150分)
(2)联考参考书目:《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专业学位代码:030180;
(4)初试时间:2008年1月。
7.复试(深圳大学法学院)
(1)内容:政治理论、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2)时间:在网上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55-265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