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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监考老师、考生: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缓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缓考时间为829日至92

二、考试要求

(一)考务安排

各学院(部)负责研究生课程缓考的考务安排,利用学院资源自行协调考试地点,研究生秘书务必要将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监考老师和学生。关于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请咨询各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请下载附件。

基础英语公共课的缓考时间和安排详见外国语学院在公文通内发布的缓考通知。

(二)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每门课程考试监考至少安排1名任课教师,主监考老师由任课教师担任。主监考老师负责填写《深圳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将表格交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负责通知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到场监考,并在开考前到考务办公室签到。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深圳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并认真执行考试规定。

(三)参加考试

考生要熟记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到相应考试地点做好准备,严格遵守《深圳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纪律》。考试作弊、协同他人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作弊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缓考成绩录入

(一)缓考成绩录入时间为829日—99

(二)成绩录入流程及要求

1.系统录入成绩

请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可用应用--研究生服务—教务服务—研究生成绩录入,进入“缓考成绩录入”页面,点击“录入”,进入录入页面后特殊情况栏内下拉框取消“缓考”,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成绩”。

2.提交成绩考核表

1)返回研究生成绩录入的“成绩录入”页面,重新打印该课程的《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院(部)。学院(部)自存一份,另一份汇总后送研究生院。

2)考试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

四、注意事项

因生病、休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缓考的,由学生于考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学院(部)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办理退课手续;其它原因不能参加缓考或无故不参加缓考者,按缺考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811

附件: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含qq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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