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深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深大〔2017〕194号)中规定:“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一个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或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应予以退学;一门以上(含一门)学位课或必修课重修仍不及格者应予以退学。”《深圳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规定》中规定:“中期考核筛选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学习认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学位课程平均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其他必修课程均已通过者,可评定为合格;凡达不到上述三条标准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中期考核未通过者,考核小组会同其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予以退学或最迟六个月后重新参加考核。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终止学习,予以退学。”
根据上述规定,我院对研究生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615名研究生已超出标准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519名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成绩未达75分或平均成绩未达75分、33名研究生一门必修课成绩不及格、1名研究生六门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见附表)。现按规定对该批研究生分别进行学业温馨提示(邮件方式)、预警和退学,请相关学院(部)派人于2019年9月10日17:00前到办公楼428室领取上述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书》或《学业退学通知书》(均一式三份),并尽快发放至导师、学生手中(请导师、学生本人签收),以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或办理退学手续。
联系人:邹晓莉 联系电话:26558238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6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