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0级研究生新生已报到入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附件一)的文件要求,我校将展开2020年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及学生证制证与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人像比对
根据文件要求,2020级新生须于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像比对”,未完成人像比对的新生将无法通过学信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1. “人像比对”机器开放时间及摆放地点
序号 |
地点 |
开放时间 |
1 |
丽湖校区综合服务大厅 |
9月27日—10月9日8:30—17:00 |
2 |
粤海校区校医院 |
9月27日—10月9日8:30—17:00 |
2.操作步骤
1)将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放在机器的指定区域(机器未识别前请勿移动证件);
2)站在摄像头可视区域内,使脸部轮廓清晰显示在屏幕上;
3)静候2秒,待机器提示校对结果。
3.“无法对比”情况处理
证件类型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多次无法比对成功的同学可在10月9日-10日两天进行人工处理。
序号 |
地点 |
时间 |
1 |
丽湖校区综合服务大厅22号窗口 |
10月9日、10日8:30—11:30 14:30-17:00 |
2 |
粤海校区汇元楼419 |
10月9日、10日8:30—11:30 14:30-17:00 |
(二)其它资料核查
1.各学院(部)负责学籍的老师登录办事大厅后,进入“学籍服务”---“学籍综合查询”应用,找到“新生复查管理”栏目,查询本学院2020级研究生新生(留学生、联合培养博士、合作办学学生除外)名单,打印《2020年录取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一式两份,并分发给协助核查的学生干部。
2.各学院(部)负责老师和学生干部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的学生提供)、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和学历验证报告等材料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名册、纸质档案、线上复试录音录像等逐一比对核查,将核查结果如实填入《2020年录取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并签名。
(三)核查结果处理
1.在核查中如果发现疑点,应立即上报学院(部)。学院(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门调查小组,按照前述流程重新比对学生的资料,并对学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所有复查合格的研究生,由学校在学信网注册学籍,并按照以下流程发放学生证。
二.学生制证及发放工作
(一)完善学籍信息
请各学院告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2020级研究生及时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单击访问),打开“我的学籍”页面完善个人信息,显示内容请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籍贯、生源地、火车终点站、研究方向、专业方向等信息的修改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学院负责老师,并由负责老师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学籍信息管理”—>“信息变更审核”(菜单右上角)进行审核。
(二)打印学籍卡
研究生打开“信息浏览”页面打印学籍卡2份并在空白处签名,连同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背后用铅笔注明学号姓名),于10月10日17:00前上交学院。
(三)审核学籍卡
为保证学生证信息准确,请各学院老师务必组织审核新生学籍卡上的信息。此外,必要信息如紧急联络人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
(四)领取空白学生证
学院(部)完成新生复查及学籍卡的审核工作后,将《2020年录取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和《学籍卡》(学院均留存一份)于10月14日17:00前交至汇元楼419后可领取对应数量的空白学生证。
(五)上交填写好的学生证
各学院老师根据学院存档的学籍卡信息,组织专人按照《研究生学生证填写规范示意图》(下图)统一填写学生证上相关信息,并贴好大一寸彩色照片,于10月21日17:00前交到汇元楼419办公室。
(六)发放盖好章的学生证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收齐审核后,前往校办盖章。制作完成后,由学院在学生证上“第一学期注册栏”填写注册日期并盖注册章后发至学生手中。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请及时通知,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2、学生证信息须与学籍卡信息保持一致,填写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
3、学生证火车乘车区间须与家庭住址保持一致,家庭住址在深圳本地的不享有火车优惠。
4、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张之蔚 联系电话:26732906
研究生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