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我校将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日前印发《深圳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深大[2017]92号,见附件)。
该文件制定了我校导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类型及方式、培训结果及考核等方面内容。文件规定:导师培训采取学院自主培训为主,学校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导师在岗培训。
请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贯彻执行《意见》,高度重视导师培训工作,为迎评促建奠定良好基础。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8日
(更新于 2018-04-26 16: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