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9年04月25日《深圳晚报》A10版报道了我校2002届研究生校友蒋筱熙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工作及贡献。
蒋筱熙,女,四川成都人,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1999年入读我校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2002年毕业。报道原文如下:
自深圳大学国际私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她就一头扎进了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从书记员到审判长、副庭长,她与知识产权结下不解之缘。她常怀干事之心,常思责任之重,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小到隐藏在市民身边的知识产权风险,大到跨国企业间的专利纠纷。她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蒋筱熙。
从2006年至今,蒋筱熙主审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2000件,参审案件数千件,她见证着深圳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变化,从最初的“盗版书盗版碟”案件拓展到“标准必要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等,她说“新型案件、疑难复杂的前沿性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
工作绩效显著 审结大量疑难复杂案件
担任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以来,蒋筱熙承担着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她先后审结严凤英唱腔著作权案、燕某某利用外挂软件侵犯著作权犯罪案、腾讯公司QQ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案件。她参与审理的苹果“IPAD”商标案、华为诉中兴通讯案等大量重大案件,为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了鲜活案例。
去年,她主审的腾讯微信公众号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入选2018年度最高人民法院五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是全国首例针对用户交互式综合平台提起的垄断诉讼,有效地维护了互联网运营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她审理的李某志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创新裁判思路
综合考量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蒋筱熙主审的腾讯公司享有《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案中,创造性地提出确定著作权被侵权导致的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的市场价值随着时间变动而波动的客观性,并综合考量侵权主体和侵权行为方式对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减损的影响,“使司法定价尽量准确反映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中国好声音》作为热播综艺类节目,蒋筱熙从作品特点、从原告收取的广告费、支出的许可费等方面界定作品的市场价值,而在确定赔偿金额上,她综合考虑涉案作品市场价值、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主观故意,在立法精神框架内,突破了现行著作权法法定赔偿50万元的上限,确定侵权人单集赔偿权利人损失100万元。该案审结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作为典型案例收录。
着力改革创新
推动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
从2016年开始蒋筱熙率先带领团队进行庭审方式改革,探索审前程序和庭审的有效衔接,并将审判方式的改革成果在全庭推广。
2018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知识产权一审快审改革。蒋筱熙带领两个快审团队创造性地探索简易案件高效、快速审判工作,结案率96%,当庭宣判率为69%。2019年,快审模式在全庭正式实行。此外,她积极参与深圳法院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解决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送达难”问题,同时开展推进E键送达中一审案件问题。
这些年来,她还作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咨询专家,多次应邀为深圳市版权协会、深圳市专利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深圳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授课,宣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将深圳打造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供司法支持。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