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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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深大〔2017194号):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职博士生标准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生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

根据上述规定,我院近期对研究生学习年限及其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588名学生(见附表)已超出标准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现按规定对该批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请各学院派人于201831617:00前到办公楼448室领取上述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并尽快发放至导师、学生手中(请导师、学生本人签收),以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邹晓莉  联系电话:26535377

  研究生院

201736

附表:超出标准学习年限研究生人数统计

学院显示值

非全日制单证专业学位硕士

留学博士

留学硕士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学术博士

学术硕士

总计

材料学院

4

 

 

2

 

 

6

传播学院

 

 

 

 

 

7

7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法学院

19

 

 

4

 

1

24

管理学院

63

 

 

79

 

5

147

光电工程学院

2

 

 

1

12

2

17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7

 

 

 

 

3

10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48

 

 

 

 

 

48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36

 

 

1

 

2

39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4

 

 

 

 

1

25

经济学院

 

 

 

11

17

5

33

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学院)

 

 

 

 

 

3

3

人文学院

 

 

2

 

 

1

3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1

1

师范学院

108

 

 

7

 

1

116

土木工程学院

36

 

 

1

 

2

39

外国语学院

 

 

 

 

 

2

2

信息工程学院

30

4

 

 

23

2

59

医学部

6

 

 

 

 

 

6

艺术设计学院

 

 

 

1

 

1

2

总计

383

4

2

107

52

40

588

上一条: 关于举办“文化引领、创新驱动:深圳大学荔研论坛2018”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研究生报名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