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工作通知 > 正文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目前研究生考试已基本结束,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结束,请各位任课教师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

一、成绩录入时间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时间:2月11日—2月24日


二、成绩录入流程及要求

(一)系统录入成绩

请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可用应用--研究生服务—教务服务—研究生成绩录入,进入录入成绩页面,点击“录入”,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二)提交书面成绩单

1.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从系统打印A4纸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由院(部)保存,另一份在放假前报送研究生院。

2.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

三、未按时录入成绩处理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不按时上报(登录)考试成绩者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专业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教学计划、学生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学术讲座等文件材料,书面告知后一周内仍不改正者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

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26931980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7日


上一条: 关于研究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上课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下一条: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选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