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学术型研究生教务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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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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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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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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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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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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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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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研究生实行网上选课制度。研究生对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必须先进行网上选课,否则视为无效选课。
●基础英语公共课、政治公共课和专业外语课程类型:“学位”。
政治:理工科选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文科选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英语:基础英语公共课包括《基础英语综合》(3学分)和《基础英语选修》(2学分)两部分,课程类型皆为“学位”,
●专业课课程类型: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和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其中学位必修课课程类型为“学位”,非学位必修课课程类型为“必修”,非学位选修课课程类型为“选修”。教学社会实践、讲座、文献阅读三个必修环节课程类型为“必修”
●选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以外的课程,应征得导师和任课教师同意,可计入成绩单,但不纳入专业应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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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6--20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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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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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研究生课程申请流程:下载专区下载进修研究生课程申请表--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交研究生院421。网上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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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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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申请
流程:下载专区下载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申请表—任课教师---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交研究生院421。不通过网上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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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结束课程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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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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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低于本专业本年级人数的三分之一,该课在该学期予以取消。
●全校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二十人,该课在该学期予以取消。
●研究生秘书按照选课要求审核所开课程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对拟取消课程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后公文通公布并统一从系统中删除。
●本学期拟取消课程目前正在审核确认中,预计21门。
●拟取消课程第三周起(9月26日开始)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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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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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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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筹)培养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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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筹)培养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各教学点对学术型研究生课堂教学进行检查。
●课堂教学检查结果研究生院(筹)于9.22公文通发布通知。
●本学期,全校学术型研究生共开设了648门课程(博士27门、硕士621门),全部顺利开课。
●本次检查,未发现一例任课老师无故迟到、缺席等现象,表明各培养单位和任课教师非常重视新学期的研究生教学工作,教学整体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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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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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院将继续对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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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改选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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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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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下载专区下载补选退课申请表---向任课教师、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交研究生院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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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课程开课周两周内。2011.9.23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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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共课学院意见一栏为“开课学院”,不是学生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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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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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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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期末考试未通过的必修课。
●申请流程:下载专区下载重修课程申请表---在该课程开始授课两周内---获批准后重修申请表格上交研究生院421备案---进行网上选课。向任课教师、开课学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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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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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语课成绩按综合70%,选修30%合并计算(网上课程成绩单上方有该计算方式的温馨提示)。如其中一门成绩不及格,但合并计算后及格,即不用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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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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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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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课程: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免修。
●申请流程:下载专区下载免修课程申请表---任课教师同意,学院、研究生院(筹)批准---获批准后,免修表格上交研究生院421备案--进行网上选课。
●免修课程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即免修不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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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公共课免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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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公共课的免修资格:要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免修考试。
●获得英语免修资格的同学可选择也可放弃免修英语资格。
如选择免修英语,可直接在网上选课,并不用另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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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免修考试开课第一周2011年9月15日(周四)08:30准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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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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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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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课程: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的课程,必须提出缓考申请。
●申请流程:下载专区下载缓考申请表---开课学院批准---免修表格上交研究生院(筹)备案,方可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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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课程考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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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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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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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成绩单打印,421打印,436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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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下午星期四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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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绩单打印:学位论文答辩所需的“成绩单材料”研究生院统一打印,统一装袋,不需个人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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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论文答辩结束,答辩信息统一导入成绩单工作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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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学生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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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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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生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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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自查和研究生院(筹)检查相结合。
●课堂教学检查、抽查上学期试卷作业。
●检查结束,研究生院(筹)公文通公布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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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周,2011.12.5---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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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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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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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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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除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考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等方式,如采用其它方式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核记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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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周,
2012.1.1---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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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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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要求: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统一格式印制卷头。研究生考试试题纸及答题纸可在研究生院(筹)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栏下载统一格式,各专业根据需要可复制为A3或A4纸型。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以统一格式提交、批阅论文。学生的课程论文首页在研究生院(筹)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栏下载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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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成绩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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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研究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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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录入:点击左侧标题栏内的“成绩录入”, 然后点击操作栏的“录入”,进入下一界面后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提交书面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由院(部)保存,另一份研究生秘书送研究生院(筹)。
●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补登学生成绩时,须有书面情况说明,经主考教师签字、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批准后,交由研究生院(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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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周,
2012.1.1---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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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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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秘书、研究生院(筹)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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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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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十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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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秘书、研究生院(筹)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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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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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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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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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
●每位教师担任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课程教学任务不得超过2门。
●每位教师每学期担任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除全校公共课)不得超过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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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必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开课计划。
●课程名称要有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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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秘书、研究生院(筹)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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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审核:
研究生秘书按照对任课教师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审核所开课程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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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结束前一周内即第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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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对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以外的课程,审核确认后将在开课管理审核是否通过一栏采取“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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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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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社会实践、讲座、文献阅读三个必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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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三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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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停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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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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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下载专区下载教师调课、停课申请表—开课学院—研究生院(筹)。
调、停课两周以内由开课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停课两周以上由开课学院报研究生院(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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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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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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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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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选课程类型与个人培养计划不符。
●下载专区下载《修改课程类型申请表》---向导师、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秘书.
●学生列表--右上角“本学期拟毕业硕士研究生成绩不合格名单”选项,进入下一页面,点击成绩栏的“查看并修改”,修改错误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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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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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借用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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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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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下载专区下载《深圳大学研究生借用教室申请表》—学院申请---研究生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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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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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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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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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办公楼421打印教师工作量,436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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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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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英(办公楼421)26732906
(更新于 2012-02-27 15: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