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指导教师、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全面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要求
1.各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唯一依据,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请各学院(部)务必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发给每一位导师和研究生,请师生充分了解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
2.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应该在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指导下进行。导师应当积极与研究生沟通,充分了解研究生本人的情况,共同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内容表达力求简练,格式应该规范,字体、字号应统一;培养目标要具体;培养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性。
4.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后,所选课程不得随意更改。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1.培养计划维护时间:10月24日—11月13日
2.操作步骤:
(1)10月24日—10月30日:已完成师生互选的学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服务—培养计划申请—完成本专业选课—完成报表打印内容维护填写—提交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页面如下:
(2)10月31日—11月6日:导师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培养计划管理APP—线上审核培养计划(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3)11月7日—11月13日:学院(部)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培养计划管理APP—线上审核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4)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抽查,若有修改建议,将会逐一向学院(部)反馈。
(5)请务必注意:去年全校抽查到有学生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远远超出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培养计划填写不完整(包括实践活动计划、读书计划和课题研究计划等填写过于简单、随意或未填写)等不合格情况。
(6)培养计划线上制定工作完成后,请学生网上打印纸质版培养计划并签字,由学院(部)盖章后,提交学院(部)统一存档。
若在培养计划制定过程中有疑问,请先联系、咨询所在学院(部)的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请查看附件。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6534074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