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提前修满学分、科研能力较强的同学经导师同意,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提前毕业只限于三年制学生。
2、提前毕业分提前一年、半年两类;提前一年者与上一级学生同时答辩,提前半年者在每年年底前学院组织。
3、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的撰写时间比为1:1
的规定,计划提前毕业的学生在入学后与导师协商,做好学业规划,提前完成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不能随高年级同时完成的,可由各学院为申请者单独组织中期考核及开题)以保证论文撰写时间。
4、根据学校规定,提前(或推迟)毕业的学生,其学位论文全部列为匿名评审范围。
5、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硕士生申请提前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审批表”,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筹)审核同意者,提前进入学位论文撰写、答辩阶段,答辩通过者准予提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