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位工作 > 学位申请及授予 > 正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同学: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为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及要求,尽力减少疫情对正常学位申请工作的影响,现对2019-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工作做出安排(详见附件),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学位论文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学位申请环节的完整性,注重答辩程序的规范性。对于答辩需要采用远程视频方式的,要求线上与线下答辩水平一样,保障学位授予质量。

 

二、关于学位论文及(预)答辩

 

1.学位论文写作。导师作为培养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的远程指导;研究生同学要潜心研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修改论文,做好学位申请的准备工作。  

 

2.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内评审与预答辩。博士生须通过学位论文的校内评审环节,才具备预答辩资格。建议学院对校内评审环节采用网上评审方式;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包括一些硕士学位点),如果需要,可以采用线上答辩方式。  

 

3.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恢复正常教学以后,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不再采用线上答辩的方式。对于特殊情况必须线上答辩的,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方可采用线上方式。学院须做好线上答辩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  

 

三、关于学位申请方式及时间

 

1.网上办理。除预答辩和正式答辩除,学位申请其它环节(包括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生提交论文和学位申请、导师审核论文、论文复制比检测、论文盲审等)均可在网上进行。研究生同学、导师、培养单位可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进行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届时将另行通知。  

 

2.学生提交学位申请的时间延长。学位申请系统将于31日正常开放,关闭时间为47日。相比于以往学期,系统开放时间不变,关闭时间延迟了近2周。如果学校延迟放假,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将视具体情况顺延,整个学位工作也将顺延。  

 

3.因开学延迟耽搁实验而影响学位论文的,原则上可相应延长学位申请时间。请相关学院做好统计,正式开学一周内报学位办备案,将学生名单发到邮箱48372373@qq.com。如有需要,研究生院将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增加本学期学位审核授予批次。  

 

三、其它

 

1.涉密论文。申请需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可在返校后一周内补齐。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  

 

学位申请人与相关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取得联系;  

 

研究生秘书进行资格审核,收集并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者的课程学习成绩及取得时间、全国统考合格证书编号、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学位论文;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到刘映红老师邮箱577596427@qq.com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时间与我校学生保持一致。  

 

3.按时提交材料。本次学位申请工作为延长学生提交学位申请的时间、保证论文评阅和答辩时间,极大压缩了学校的审核时间。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培养单位齐心协力,按时完成学位申请各环节的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因疫情不断发展变化,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安排与学院密切沟通,及时发布学位工作温馨提示,一切以届时通知为准。

 

博士、学硕  联系人:徐婵老师,邮箱:664662071@qq.com;  

 

专硕、同等学力联系人:刘映红老师,邮箱:577596427@qq.com.  

 

 

 

 

 

附件: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0214

 

 

 

上一条: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20问

下一条: 2019年下半年学位工作温馨提示(七):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