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我院将于第7—10周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部)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
三、检查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听课、座谈会、材料抽查等形式开展本次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研究生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开课计划的落实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管理及各个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重点抽查内容包括:19级专硕综合考核材料,20级博士中期考核材料,19级学硕中期考核开展情况;21级、20级培养方案材料;21级师生互选汇总表及个人培养计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课程论文及研究生成绩考核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表、教材选用汇总表和教材选用专家小组名单;19级必修环节考核材料;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材料。
四、检查要求
1、检查期间,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由学院(部)领导、各学位点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开展本单位研究生教学自查工作。
2、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次教学检查计划表。制定表格时要求详细列出每一项检查项目的具体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地点及参加人员。
3、各单位应将听课和期末试卷(含课程论文)检查列为必查内容,且所听课程数目不少于5门。
4、各单位应组织一场师生座谈会,详细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科研情况,听取师生建议。
五、检查具体时间安排
(一)学院(部)自查
1、10月22日前,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通过系统制订详细的教学检查计划表(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布置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
2、10月25日至10月29日,学院(部)按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工作,并对课堂教学纪律进行重点检查。
3、11月1日至11月5日,学院(部)按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材料抽查。
4、10月25日至11月5日,学院(部)按计划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
5、11月8日至11月10日,学院(部)研究生秘书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结果。
(二)研究生院抽查
1、10月25日至10月29日,研究生院组织工作人员对课堂纪律进行检查。
2、11月1日至11月5日,研究生院组织工作人员对教学材料进行抽查,并对学院(部)检查结果进行审核。
六、反馈检查结果
11月5日17:30前各学院(部)将教学检查情况总结(不少于800字,内附相关检查图片)、听课记录等材料,经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汇元楼419室),同时将扫描件上传到系统里。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26931980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