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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增学位授权点培养单位:

我校今年获批新增12个学位授权点(见附表),为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请各新增学位授权点按要求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遵循学科专业内涵根本特点和研究生教育基本规律,充分反映国家、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招生方式来确定,以类别招生的按类别制定,以领域招生的按领域制定。

(三)对于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确定培养方案制定牵头单位,相关单位参与,共同商讨后制定出一个培养方案。

(四)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各层次培养方案之间的衔接,打通博士生课程、硕士生课程和本科生课程,建立本硕博贯通的培养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培养单位要依据国家和学校政策文件(见附件1-9)制定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含学科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培养方式、学制与最长学习年限、课程与学分、培养环节及考核要求、创新成果要求、学位论文要求、毕业与学位申请、参考文献阅读书目等内容(见附件1011),其中培养环节至少应包含个人培养计划、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术学位中期综合考核或专业学位综合考核、学术学位学术交流活动或专业学位行业前沿讲座、劳动教育或专业实践等。

(二)培养方案的内容要突出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构建,学术学位要加强研究方法类、学科前沿类、学科交叉类等课程的设置,专业学位要加强案例教学类、实践教学类、行业产业前沿类、职业素养类、创新创业类等课程的设置,积极开设与职业资格认证紧密衔接的课程。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培养环节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考核与实施细则。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学位点带头人(负责人)、导师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要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1.仔细研读附件1-9所列的国家和学校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与要求;

2.充分调研国内外一流高校、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把握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积极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优势,凝练方向,制定特色鲜明的培养方案;

3.邀请校内外专家、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制定和评审,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后,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

(二)培养单位应在202237前完成培养方案的制定,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培养方案交至粤海校区汇元楼436室。

四、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趋势,培养单位在制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过程中,应在培养目标、培养环节、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体现国际化培养理念,积极开拓有效的博士生国际交流培养模式,如联合培养、攻读学位、访学、国际暑期学校、国际实习等。

(二)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见附件4),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博士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博士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因此,培养单位要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参与课程设置、专业实践指导、学位论文工作指导等。

(三)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国家和学校文件(见附件378)要求并参照相对应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来制定,方案中应明确留学生的语言能力要求。

(四)各学科专业至少应开设1门位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见附件5)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见附件6)目录的课程。《指南》结合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编写,是研究生课程设置、讲授和学习的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

(五)鼓励各学术学位博士一级学科在培养方案中增加“基金撰写”必修环节(学分自定),明确博士生撰写国家科研基金申请书的要求,培养博士生申请科研项目能力。

五、其他

本次新增学位点开展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经费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发放,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工作。

联系人:郑芳、邹晓莉  联系电话:2653407426558238

 

研究生院

20211123

 

附表:深圳大学2021年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


附件:
·附件1.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上下册).zip
·附件2.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上下册).zip
·附件3.《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pdf
·附件4.《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5号).pdf
·附件5.《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1.zip
·附件5.《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2.zip
·附件5.《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3.zip
·附件6.《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7.关于印发《深圳大学关于制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大校发〔2021〕161号).doc
·附件8.关于印发《深圳大学关于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大校发〔2021〕160号).doc
·附件9.关于印发《深圳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大校发〔2021〕100号).doc
·附件10.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doc
·附件1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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