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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在指导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过程中,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见附件1)的精神要求,请各学院(部)在研究生系统中做好硕士导师资格维护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晋硕导资格维护

(一)学院遴选

学院(部)须根据《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深大〔2021392号,见附件2)和《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深大〔2014132号,见附件3),并结合自身学科特点,严格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

(二)系统录入遴选结果

遴选结束后,请将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硕导名单录入系统。

1.校内硕导

操作流程:学院(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研究生服务—>培养服务—>导师管理—>导师信息维护—>新增校内导师,录入信息后提交。

2.兼职硕导

兼职硕导指人事关系不在我校但可以上招生简章的硕导。操作流程:学院(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研究生服务—>培养服务—>研究生校外人员管理应用—>新建,选择兼职导师后录入信息并提交。

3.校外硕导

校外硕导指人事关系不在我校且不可以上招生简章的硕导。操作流程:学院(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研究生服务—>培养服务—>研究生校外人员管理应用—>新建,选择校外导师后录入信息并提交。

二、已有硕导资格维护

(一)导师资格状态正常维护

操作流程:学院(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研究生服务—>培养服务—>导师管理—>导师信息维护—>批量修改,选择编辑导师工作状态(在岗)后保存。

(二)导师资格状态失效维护

操作流程:学院(部)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szu.edu.cn/—>研究生服务—>培养服务—>导师管理—>导师信息维护—>操作—>资格失效,填写失效原因(退休、调离、去世、取消导师资格、其他等)和失效时间后保存。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若学院(部)有硕士导师是从校内其他单位转入的情况,请填写《深圳大学修改硕士导师资格的招生主学院申请表》(见附件6),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粤海校区汇元楼4楼研究生院419室,我们将硕士导师资格原招生主学院修改为新学院(部)。

2.导师资格是招生资格审核的重要部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将根据该表核对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资格申请,请各学院(部)、相关指导教师予以重视。请各学院(部)在20247517:00前将《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粤海校区汇元楼4楼研究生院419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6534074


研究生院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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