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要求,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的“教育强国”战略需求,深度服务“四个面向”,主动对接“双区”发展需要,强化科教产教融合、学科交叉融通。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招生方式来确定,以类别招生的按类别制定,以领域招生的按领域制定。目录外二级学科培养方案的制定须通过所在一级学科的审核,并通过一级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定。
(三)对于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确定培养方案制定的牵头单位,相关单位参与,共同商讨后制定一个培养方案。若相同的学科专业要在不同学院使用不同的培养方案,请提供由牵头单位共同商讨通过的会议纪要、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培养单位要根据国家和学校最新政策文件(见附件2-11)制定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中,研究生院官网已发布我们收集的一些全国指导性培养方案,供参考(网址:https://gra.szu.edu.cn/pygz/zdxpyfa.htm)。
(二)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应根据学校最新文件开展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降低学分学时、减少必修课、扩大选修课、增加自修课、鼓励跨选课、强化实践课。同时要根据往年的开课情况来优化课程体系,超过3年未开课的课程不再列入培养方案。在系统中新增课程流程请参考附件13,全日制课程的公共课代码请参考附件14使用统一代码。
(三)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国家和学校文件(见附件4、8、9)要求并参照相对应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来制定,方案中应明留学生的确语言能力要求。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栏目的内容建议如下填写:
(1)毕业标准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深大〔2017〕194号)执行。
(2)学位授予标准按照《深圳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深大校发〔2025〕94号)、《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创新成果标准规定》(深大校发〔2021〕152号)以及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执行。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成立工作小组
各学院(部)需组建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全面统筹规划相关工作,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进。
(二)形成方案初稿
5月15日至6月4日,学院(部)应开展调研工作,对标国内至少3个国内A类同学科培养方案,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全面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培养方案初稿、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制定说明(附件15)。在此期间,学院(部)应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方案初稿的数据录入与保存,方便及时开展本单位排课工作。
(三)提交专家论证
6月5日至6月15日,学院(部)应邀请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议、论证,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附件16)。校外专家中应至少包含2名相应学科的学科评议组专家或1名相应专业的教指委专家和1位相关行(企)业专家。
(四)参加答辩评审
6月16日至6月27日,研究生院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组织培养方案答辩评审会,各学院(部)围绕培养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现场汇报答辩。
(五)形成方案定稿
6月23日至7月2日,各学院(部)根据答辩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报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形成培养方案定稿。
(六)提交研究生院审查
6月25日至7月4日,学院(部)在系统提交定稿。若发现培养方案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等问题,必要时将退回相关培养单位进行修改。经审查通过的培养方案,正式生效实施。
四、特别提示
(一)若学科专业有粤港澳联合培养、与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或中山或佛山)联合培养、学科交叉融合联合培养、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等情况,依据国家和学校文件要求并参照相对应授权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来制定,方案中应增加联合培养的特色和要求,即无需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命名建议如下:202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085409生物医学工程(含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培养)
(二)本次制定的培养方案自202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26534074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