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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我校已建立学位论文评阅前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及处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和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研究生院决定对归档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1年12月及以后获得深圳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归 档学位论文。 \

    二、检测方式及处理依据

    研究生院将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作为检测的技术工具。检测结果及处理的基本依据为检测报告单中的“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文字复制比”)。

    三、检测结果处理

    研究生院根据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 20%的,交由所在学院(部)进行把关。学院(部)应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小组进行人工认定,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院(部)认为该论文存在涉嫌作假行为的,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调查处理。

    2.文字复制比位于[10%,20%)的,交由导师进行把关,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若导师认为该论文有可能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所在学院(部)进行把关,操作同上。

    3.文字复制比小于 10%,视为检测通过。

    四、其他情况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是一种发现和防范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学术不端行为的技术辅助手段,不能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2.除了学位论文评阅前和归档后的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之外,研究生院不提供对其他版本学位论文进行技术检测的服务。

    研究生院其他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相关文件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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