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要求,学位论文现处于送审、评阅阶段。在此阶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做好下列相关事宜: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2位评阅人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本学科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的论文评阅人,应是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2.本学期所有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需在学位服务中的网上论文评阅系统进行,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
3.论文评审应为评审人预留足够的评审时间,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两周。
4.《论文评议书》后的“填表注意事项”须另行打印,不能打印在《论文评议书》的背面(本学期使用网上评阅系统,网上可打印)。
5.对于论文的评阅结论,只以评阅结果“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为能否参加答辩的判断依据。
(1)若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论文答辩,应再聘请一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
(2)若有两名评阅人出具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
(3)若评阅结果为“修改后答辩”,则论文作者应参照修改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并提交《论文修改说明》后方可答辩。此《论文修改说明》同归档于学位档案盒。
(4)在论文评审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例如作假抄袭等,学院应组成专家组调查并对情况属实的学生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学院应该给专家书面反馈。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0日